忒满群牧所
见“诸抹”(1951页)。
见“诸抹”(1951页)。
见“哈木把都儿台吉”(1644页)。
?—1187金朝大臣。字仲佐。渤海族遗裔。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张玄徵子,户部尚书※张玄素之侄,母高氏,与金世宗母贞懿皇后有亲。妹为世宗妃,生皇子永中。初以父荫得官。正隆二年(
书名。清代官修史书。乾隆四十二年(1777)大学士阿桂等奉敕撰修,次年竣。20卷。全书分4门:(一)部族(卷1至卷7),上溯肃慎以及挹娄、勿吉、靺鞨、完颜诸部和相邻的索伦、费雅喀等部的兴衰;(二)疆城
见“武落钟离山”(1289页)。
一种笨重的犁杖。亦名“大抬犁”,或“大抬杆犁”。因驾牛不用套,在牛颈上驾横杆,用皮绳连接犁辕得名。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从事农业生产的达斡尔族聚居区。除铧子和犁镜购买外,其余木制部件均自造。一般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
?—1300元朝将领。阿速氏。※阿答赤子。初袭父职,任千户。领阿速军千人随军征河平王昔里吉,战叛王玉木忽儿于土兀剌河(今土拉河)、斡儿寒河(今鄂尔浑河)。至元十五年(1278),与赤怜军战于伯牙,与宽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1386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朗族。原为布朗族头人,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朝,明置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署府事。十七年,任知府,定租赋,立贡制。十九年(1386)卒,子勐哀承袭。
藏传佛教寺庙。位于乐都县南40里。洪武二十四年(1391),西宁僧人三罗喇嘛主持修建。初仅佛堂一座。后经多次扩修始具规模。寺坐西朝东,占地41亩,坐落在一正方形城堡内,形制与北京故宫相仿,故有俗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