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1635清初将领。蒙古族。曼靖氏。初仕明,任守备。天命六年(1621),降后金,隶蒙古正黄旗。七年,从征广宁,以功授游击世职。天聪元年(1627),从皇太极征明,率军破明总兵满桂,以功进二等参将。
?—945五代时,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次子。后晋天福五年(940),兄曹元德卒,继任。七年(942),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遣使贡于晋。八年被后晋授为检校太傅,沙州归义军节度使。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
见“竹墩卫”(789页)。
?—1514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在家族内部斗争中获胜,成为家族世袭领地——※向阳地的统治者,后自称汗,多次击败※东察合台汗国军队的进攻,积极向四周扩展,《拉失德史》称其政权为“喀什噶尔
辽天祚帝耶律延禧年号。1121—1125年,凡5年。
1832—1911清爱国将领和壮族著名诗人。字尧文,号其章。广西宁明州人。壮族。出身清贫,自幼勤奋好学,精通诗文、韬略,为人“品质纯正”,乐于助人,颇受乡里尊崇。青年时曾参加地方团练,后在家乡创办思齐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锡伯族”(2364页)。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六诏之一。施望欠为王,曾与邆赕诏王咩罗皮同伐南诏王蒙归义(皮逻阁),战败,退保牟苴和城(今邓川县城东北青索乡,又名史郎川)。南诏复进兵,部众溃,仅率家族之半,西走永昌(今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