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奴隶的一种。祖先是很早以前被抢夺或买来的汉人,经主子强制配婚安家而成,世代为奴隶,隶属于※格节。等级地位同于阿加。
明代蒙古科尔沁部贵族首领,奎蒙克塔斯哈喇曾孙。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与叶赫部贝勒布斋及乌拉、辉发、锡伯等九部联合出兵3万,进攻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在古勒山兵败。三十六年(1608),复应乌拉部
书名。凌纯声、芮逸夫合著。全书477页(附图版72幅)。1939年成书。作者根据在湖南西部风凰、乾城(今吉首)、永绥(今花垣) 3县苗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所得的资料撰成此书。内容包括经济生活、家庭及婚丧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唐为幽州范阳郡,辽改燕京,金为大兴府。元太祖十年(1215),改中都路为燕京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大都路,置大都路都总管府。下辖右、左警
僜语音译。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奴隶。约占总人口的1%。主要来源于购买、债务和奴产子等。为主人承担田间和家务劳动。一般与主人同住一个长屋中,吃穿无甚大差别。经允许可为自己经营小片土地和饲养少量禽畜。但人身
喀尔喀蒙古车臣汗旗旗庙。位于车臣汗部温都尔汗地区。为西藏式建筑。有庙宇四座,房舍200处,白塔3座。常住喇嘛两千人。下分科设札仓,有:却伊拉札仓(神学)、曼巴札仓(医学)、珠尔海札仓(星相)及珠德札仓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郭隆弥勒洲”,简称“郭隆寺”。在青海互助县。明万历十年(1582),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应蒙古土默特部之请,赴内蒙古参加俺答汗葬仪时,到青海巡礼各地,传播格鲁派,并于十二年(15
古族名。属乌蛮系统。唐时居住在秦藏川(今云南省富民、罗次、禄丰一带)南。族多李姓。天宝(742—756)中,唐廷曾任命其首领为蹄州(一作岿州,地望失考)刺史。世与南诏相婚娅。贞元十年(794),其族李
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20世纪初,首次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发现。其社会发展阶段处于原始社会中晚期的母系氏族社会,距今约五、六千年。发掘的房址为长方形和方形的地穴式建筑,发现的陶窑有单定窑和双火膛连空窑两种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