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射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替,接替者须承担原主的各种粮差与债务。凡逃跑被抓回者,必遭毒打,甚至贬为“家人”。亦有少数充当土司跟班、寨首等职务,但仍须向土司上粮当差,实际地位仅高于一般百姓。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替,接替者须承担原主的各种粮差与债务。凡逃跑被抓回者,必遭毒打,甚至贬为“家人”。亦有少数充当土司跟班、寨首等职务,但仍须向土司上粮当差,实际地位仅高于一般百姓。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1148年,凡1年。
见“交河古城”(876页)。
清代呼和浩特官学。同治十一年(1872)建立。称“长白书院”。光绪三年(1877)改此名。地址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南街。是教育满族贵族子弟的学校。除学习满汉语文外,兼学骑射,谓从“国俗”。即
?—1653※叶尔羌汗国宗室。东部统治者※阿都刺因汗次子。其父死后,于1634—1635年为吐鲁番总督。1646年,遣使向清朝进贡,顺治帝特敕谕奖励。反对其弟※巴拜汗侵扰甘肃,主张同清朝友好相处。
契丹特殊的习俗与刑罚。《辽史·国语解》:“凡帝亲征,服介胄,祭诸先帝,出则取死囚一人,置所向之方,乱矢射之,名射鬼箭,以祓不祥。及班师,则射所俘。后因为刑法之用。”《礼志》载之,归“皇帝亲征仪”;《刑
藏语音译,意为“冬房”。四川阿坝藏族牧区冬春季牧民居住的房屋。固定建筑,一般选向阳、背风、暖和、水草丰美的山谷或小盆地建造。木质结构,形似牛毛帐篷,四壁和顶盖为木板,顶上铺泥土,四壁内外用牛粪严敷,地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阿拉克诺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西至哈喇得勒接瀚海界,南至札斯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胡济尔图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哈玛尔岱青随清军前
国号。北宋庆历元年(1041),※侬智高在傥犹州(今广西靖西县东)所建。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
?—1513明正德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县)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贵州铜仁苗民※龙童保等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筸子坪百夫长龙真协
广西地方经济专著。1册5章。近人千家驹、韩德章、吴半农撰。内容记述作者1933年秋前往广西进行实地调查的结果,内分总论、农业、工业、金融、对外贸易等五部分,记广西各县(市)的地势、气候、土壤、田亩、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