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卜登
见“沙不丹”(1126页)。
见“沙不丹”(1126页)。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见“乌拉齐”(334页)。
见“河中地”(1506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亦称“家具管家”。专管官寨各种家具的保管和维修。由8户上等百姓轮流担任,每次1人,一月一换,任职期间自带口粮,无津贴。世袭。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们河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兴凯湖西南的们河流域。
书名。中国历代记录史事的纪传体史书总称。历朝重视,多为官修,称正史。魏晋称《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为《三史》;唐以《史记》、《汉书》、《后汉书》(代已失传的《东观汉记》)、《三国志》、《晋书》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
又称八旗亭。位于沈阳故宫东路大政殿前,建于后金天命十年(1625)。其建筑布局为在大政殿前东西两侧,各依次排列亭子10座,共10亭。东侧近大政殿首列左翼王亭,余按序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王亭;西
见“回离保”(781页)。
见“萧思温”(19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