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江右江诸僮列传
广西壮族农民起义记略。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府江,指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漓江水域;右江,非今左、右江的右江,而是指红水河—黔江水域,皆壮族聚居区(有的地区分布有瑶族),故曰“诸僮”。记府江两岸农民起义首领杨公满、雷公奉、黄公东等及右江流域来宾、迁江、柳江壮族首领谭公炳、韦宗武等的军事活动情况及明军的镇压始末。为研究明代壮族农民革命史的重要文献。载于《万历武功录》卷4。
广西壮族农民起义记略。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府江,指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漓江水域;右江,非今左、右江的右江,而是指红水河—黔江水域,皆壮族聚居区(有的地区分布有瑶族),故曰“诸僮”。记府江两岸农民起义首领杨公满、雷公奉、黄公东等及右江流域来宾、迁江、柳江壮族首领谭公炳、韦宗武等的军事活动情况及明军的镇压始末。为研究明代壮族农民革命史的重要文献。载于《万历武功录》卷4。
即“旻宁”(1413页)。
①地名。原称赫图阿拉。满族肇兴地,后金都城,故址为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老城。明末,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统一东北极大部分女真人后,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此称汗,国号金,史称后金,建元天命。天命三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墨行工卡境。永乐十一年(1413),明中央政府封其地僧俗首领领真巴儿吉监藏为阐教王。自此为阐教王驻地。参见“阐教王”(2105页)。
清初东海窝集部路长。亦作僧革。赫哲族。原为使犬部乌扎拉氏,世居盖清屯(亦作科钦,前苏联敦敦河口对岸)。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命额亦都率兵征窝集部,他偕路长尼哈里等归附,赐甲4
见“敦珠批结”(2270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清廷为确认藏、蒙地区喇嘛教转世大活佛而制定的制度。“瓶”藏语为“奔巴”,一作“本巴”,“金瓶”亦称“金奔巴”。清廷为防止蒙、藏大贵族在活佛转世时操纵作弊而制定。乾隆五十七年(1792)确立,次年复于《
见“骨咄”(1660页)。
1870—1946近代工商业家。名万兴,河北省静海县唐官屯镇(今属天津市)人。回族。成年赴天津开设“祥顺隆皮铺”,经营祖传行业。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应驻防小占新军将领王士珍之约,改制军需皮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