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准噶尔后勒铭伊犁之碑
碑名。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弘历为纪念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而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记叙出兵征讨缘起及安定局势方略。是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的重要史料。原碑存承德普宁寺。
碑名。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弘历为纪念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而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记叙出兵征讨缘起及安定局势方略。是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的重要史料。原碑存承德普宁寺。
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一作“雅法哈”。清代曾称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为“雅发罕鄂伦春。”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西夏文“宝钱”二字或译作元宝。铜质小平钱,有著录,未见传世品。
唐宋时对居住在邵州一带的瑶民称谓。据《宋史·蛮夷传》:梅山蛮“其地东接潭、南接邵,其西则辰,其北则鼎、澧,而梅山居其中”。同书《蔡奕传》亦云“潭、邵间有上下梅山,……徭人居之”,故名。唐时多从事狩猎和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1884—1938清末民国学者。字德舆,号玉堂,又号睫巢居士。甘肃临夏人。本姓仲,为邓姓收养。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解元,次年中进士。历任四川新都知县,南充知府等。辛亥革命后任甘肃省议员、参事,又
皇族谱名。 ①唐代宗正寺置修《玉牒》官。宋室援修之。 ②清代沿此美称,凡※宗室、※觉罗,以造黄册、红册。顺治九年(1652)定,宗室、觉罗凡生男育女、继嗣、婚嫁、授职或死亡等事,皆由※长史等官、族长、
见“设”(9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