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婚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母只好按习惯同意办理婚事。亦有女方并不同意与男方结婚,男方邀集亲友多人,强拉女子成婚,女方父母只得承认这门婚事。但也有坚决不同意,要求男方将女子送回,赔礼道歉,婚事因此不成的。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母只好按习惯同意办理婚事。亦有女方并不同意与男方结婚,男方邀集亲友多人,强拉女子成婚,女方父母只得承认这门婚事。但也有坚决不同意,要求男方将女子送回,赔礼道歉,婚事因此不成的。
1219—1273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五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原名匋两竜。傣族。※匋陇建仔之子。南宋宝祐五年(傣历619年,1257),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与宋朝建立联系,受赐刀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下属。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明代授任土官,秩从八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即“火不思”(392页)。
满语音译。清代东北地区八旗内未经挑甲考试的幼丁。“幼丁”习惯语,不限于年幼,成壮者亦称之。它与挑甲落选的※余丁有异,亦与支领钱粮的※养育兵不同。非谓西丹不图进身军伍,实因其人数众多而八旗兵额有限,年复
832—890沙州(今甘肃敦煌西)人。※张议潮之侄。唐懿宗咸通八年(867),任归义军节度使留后。乾符年间(874—879),进归义军节度使。中和三年(883),领兵攻甘州(今甘肃张掖),击败回鹘军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自茂兴站起,西60里至蒙古境内色克吉,15里至纳哈代,15里至扪图克伊,40里至齐罕特默,50里至哈斐尔罕,50里至乌兰扎勒哈,18里至奈吉,30里至古尔班格尔,10里至俄尔拖巴喇,
见“鬼方”(1703页)。
见“锡伯渠”(2364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