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制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傈僳语音译,或称“旺扒时”,意为“鱼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即以鱼为氏族图腾。传说因该氏族成员善于捕鱼,故名。鱼氏族成员把“鱼”作为自己的姓氏和本氏族的象征。至现代,随着汉文化
即“刘渊”(859页)。
即“徒单克宁”(1892页)。
见“耶律术者”(1308页)。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1823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原名文宁,字蔚艾(其),号远皋、芝崖。乾隆四十九年(1784)进士。嘉庆二十年(1815),由盛京副都统授盛京礼部右侍郎。二十一年任贵州、河南巡抚,次年解职。二十五
1533—1575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亦作银锭把都儿台吉、银定台吉等,一说为《蒙古源流》中的鄂克拉罕伊勒登诺延。孛儿只斤氏。※吉囊子,※吉能弟。领三鄂托克阿玛该。在榆林、孤山边外驻牧,与明朝互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