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制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察哈尔汗属下宰桑。皇太极时(1626—1643年在位),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十一年(1654),从靖南
古代乐名。以源于伊州(在今新疆哈密一带),故名。该乐的主体为伊州大曲,是以伊州流行的小曲为歌谱,在其前后加引子和尾声,以慢延其声调的大型乐曲。南北朝时流行于内地。至晚唐便成为一种配合歌舞伎的完整乐调。
?—1713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伊尔根觉罗氏。珠瑚达之曾孙。康熙十一年(1672),由赞理郎授理藩院主事。十四年(1675),迁刑部员外郎。十九年(1680),授监察御史兼袭佐领。后以判案不慎被革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涅刺室韦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组为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司(辖地为今内蒙古伊盟东北部、巴
见“茂海”(1331页)。
解放前广西南丹大瑶寨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的残余形态。当地瑶族称“破卜”,意为“同宗共祖”。以血缘为纽带的若干家庭组成,保留有一定数量的公有地,各户有平等使用权,谁种谁收,不能据为己有;有的以全体成员
部分彝族的自称名。亦作涅苏。彝语音译,意为“红色的人”。他称为红彝、罗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易门、武定、云龙、双柏、石屏、墨江、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蒙古勒津”(2336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县)。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族地置阿昔洞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参见“阿昔洞簇长官司”(1248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为落兰部的一支。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金阳、昭觉、美姑、西昌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