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满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元朝将领。回回人。祖籍西域八瓦耳。阿剌瓦而思之子。致和元年(1328)八月,离泰定帝子幼主阿剌(速)吉八,自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投文宗,为丞相燕帖木儿委为裨将,率精兵百人,围擒灭里帖木
古城名。藏文作“mkhar lcagsrtse”,原义为“铁尖城”,又称“铁刃(仞)城”,在今青海湟源县南。“崖壁峭竖,道回屈,虏曰铁刃城”。西至赤岭(日月山)三十里。为唐代驻军要地和唐蕃交通枢纽。开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也有不少散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汪、吴二氏。
黄帽派喇嘛庙。藏名“格吉楞”。位于阿拉善旗治所巴彦浩特市内。因其靠近旗衙门,与王府关系密切,故又称为“衙门庙”、“内庙”、“王爷庙”等。乾隆二十一年(1756),札萨克郡王罗卜藏多尔济置建。由弘历赐额
见“中山王尚”(295页)。
简称“淀”,亦写作“甸”。契丹民族对水旁平地之称谓(非同中原以“淀”称湖泊之类),如《辽史》所记“黑山平淀”、“黑河平淀”、“辽河之平淀”、“春州北平淀”等。塞北多山岭大漠,凡河旁湖畔,地平土沃,水草
?—1717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郭尔罗特氏。博罗兑次子。康熙十三年(1674),以恩监生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定南将军希尔根攻取广信府,败敌将郭兴等于贵溪县城北。又败敌都统易天锡之众7千余。攻克抚州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喜塔拉氏。侍郎库礼子。顺治末,任三等侍卫。康熙六年(1667),擢一等侍卫,后授护军统领。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赴江西,参赞定南将军希尔根军务。
布依族的一种安葬仪式。流行于贵州南部、西南部地区。布依族民间在安葬死人时,当棺木入土前,阴阳先生在墓坑里撒一把米,用朱砂在坑底正中处画一个“八卦图”,再把一只活公鸡放进墓坑,待鸡跳出坑外,乃加烧纸钱,
见“赤成仁钦”(10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