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满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见“宇文泰”(897页)。
见“爨震”(2589页)。
春秋时白狄的一支,亦作鼓氏。春秋初居今陕北,渐入晋西,居秦、晋之间。白狄东迁时,进至今河北晋县西,建都昔阳亭(在今晋县西北)。周景王十五年(前530),晋正卿中行穆子(荀吴)灭肥,肥民来投鼓氏。十八年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1109—1161金皇太后。女真族。徒单氏。海陵王嫡母。辽王※宗颜宗干正妻,蒲带之女。无子,养宗干妾李氏长子郑王完颜充,因充嗜酒,尤爱妾大氏长子完颜亮(海陵王)。后因不满海陵弑熙宗自立,生隙。天德二年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见“者舌”(1348页)。
见“邵固”(1261页)。
?—408北魏大臣。代人。鲜卑拔拔氏(后改长孙氏)。代王拓跋什翼犍时,年13,选为内侍。后从拓跋珪投奔独孤及贺兰部,常侍左右。登国(386—396)初,为大将,从征匈奴独孤部刘显及库莫奚、贺兰部,俱有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与祭品。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柳城等地。主要于三月三及其以后的各种祭祀与节日食用,平时亦可食。制法:将当地特产的一种无毒可食的黄香花(壮语称“花显”,形状与香气如丁花,其叶不像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