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楚克
清代新疆地名。 ①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乾隆二十三年(1785),设巴尔楚克军台,位于今新疆巴楚县东南比力克勒克里,又作巴勒克勒克。此三地名为同名异译。 ②见《清朝续文献通考》。道光十二年(1832),筑巴尔楚克城于巴尔楚克军台西北沙瑚尔,移“巴尔楚克”名于此。光绪九年(1883),置玛喇巴什直隶厅,设水利抚民通判,亦称用其他回庄之名为厅名。二十九年(1903),改为巴楚州。1913年降为巴楚县后,始移县治于今巴楚县址。
清代新疆地名。 ①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乾隆二十三年(1785),设巴尔楚克军台,位于今新疆巴楚县东南比力克勒克里,又作巴勒克勒克。此三地名为同名异译。 ②见《清朝续文献通考》。道光十二年(1832),筑巴尔楚克城于巴尔楚克军台西北沙瑚尔,移“巴尔楚克”名于此。光绪九年(1883),置玛喇巴什直隶厅,设水利抚民通判,亦称用其他回庄之名为厅名。二十九年(1903),改为巴楚州。1913年降为巴楚县后,始移县治于今巴楚县址。
清代四川绰斯甲土司。藏族。※工噶诺尔布子,金川土司之甥。乾隆三十八年(1773),父卒,袭职。率土兵随清军征金川。三十九年,复率土兵经金川,奋勇出力,节次夺碉,受赏银百两。四十年以从征金川功,颁宣慰司
1787—1859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达乃多地方。13岁于拉卜楞寺剃度出家。嘉庆十年(1805),从贡塘·嘉贝样受近圆戒。二十年(1815),参加多仁巴学位辩论。历任贡萨饶杰林寺堪布4年,直
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萨克达氏。字云阁。光绪二年(1876)进士。由户部主事简平凉知府。三十一年(1905),由巩秦道擢青海办事大臣,直至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卒,谥勤僖。著有《大学衍义约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隆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闲散台吉色布腾博硕克图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即“吐蕃”。唐代敦煌文献《汉藏字书》有此称。详见“吐蕃”(765页)。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 (444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皆设抹里。移典为天祚皇帝※永昌宫下之一抹里。
元代蒙古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孩幼稍长,又籍之,曰渐丁军。”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规定:家只1丁者不作数,凡2丁至5丁、6丁之家,只存1人,余皆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