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喀什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即“完颜挞懒”(1159页)。
传说为蒙古孛儿只斤氏始祖。又译孛端叉儿。阿阑豁阿幼子,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十世祖。世居斡难河(今鄂嫩河)上源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地区。传说为其父死后,其母阿阑豁阿感光所生,与兄不忽合答吉、不合秃撒
爵名。清宗室中爵位之一。分一、二、三等。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居末。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居九。十年(1653),列爵十二等,居十一。乾隆十三年(1748),终定封
①见“耶律挞不也”(1326页)。②见“耶律阿思”(1314页)。
即“高彪”(1908页)。
见“董舍吾”(2185页)。
?—1449明朝将领。原名也都帖木儿(伊勒都特穆尔),一说又名伯克。《明史》称其汉名为(吴)答兰,后更名吴克忠。蒙古族。※把都帖木儿(吴允诚)子。明初,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随父投明朝,奉
?—1900清朝宗室。满洲正蓝旗人。礼部侍郎宝廷子。字伯茀、菊容。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二十四年(1898)进士,选庶吉士。愤国势,八旗人才不济,日衰,撰《劝八旗官士文》。立知耻会,励以自强。由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见“并州丁零”(8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