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喀什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即胤禛(1706页)。
?—983宋代甘州回鹘可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即位。与宋朝关系密切,甥舅相称。常以骆驼、名马、珊瑚、琥珀献于宋。五年(980),遣使裴溢的等人贡方物,受到宋太宗的器币回赐。在位凡8年。
?—187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道光二十二年(1842),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充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二十六年(1846),署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二十九年,授盛京副都统。咸丰元年(1851),擢乌鲁木
?—1490明朝官员。原名阿讨刺。哈密都督佥事哈只阿力子。因父在英宗被瓦剌北俘时,有翊戴功,英宗天顺(1457—1464)初复位后,携家入附,未至,道死,母倒剌携瑜至京城。上疏求袭父官,不允,许为都指
见“夺木奢”(720页)。
见“奇里克部”(1352页)。
古地名。亦省称安市(《新唐书·高丽传》将安市城与安市记为二地,疑误)。名袭用汉辽东郡安市县旧称。故址一般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东南营城子(一作英城子山城),但说法不一,或说在该省营口县东南汤池镇;旧说在东
清代满族女学者。字丹奉。乾隆时江苏、浙江巡抚雅尔哈善妹。有残疾,立志依父母以终,著有《素言》。
见“呼伦贝尔”(13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