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布依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布在贵州省荔波县方村、阳凤、地莪、播尧、茂兰等乡。操这种语言的约1万余人。其人多姓莫,故称莫家。莫家人一般都会说布依语,并唱布依族民歌。不同地区
1671—1741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弟恭亲王常宁女,圣祖抚为长女。初封和硕纯禧公主。康熙二十九年(1690)三月,下嫁蒙古科尔沁台吉班第。班第任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三十一年(1692)
明甘肃洮州土司。藏族。土目南秀节之子。洪武二十年(1387)承袭,二十五年(1392),同指挥李凯招抚藏众认纳茶马。永乐三年(1405),赐姓昝。宣德五年(1430),以功升洮州卫百户。七年(1432
见“兀列卫”(108页)、“兀力卫”(108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生活能维持自给的人家的称谓。即中等阶层。大多自种自食,不用靠借债或帮工维持生活,个别还收有养子。西盟佤族地区虽早已产生贫富分化,但迄至解放前夕仍不十分突出,故这一阶层
见“罗武”(1415页)。
参见“叭”(542页)。
即“女真”(145页)。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共九台。从乌里雅苏台城90里至楚布哩雅,100里至柯尔森赤楼,90里至鄂博尔乌拉克沁,100里至阿鲁乌拉克沁,120里至爱拉克诺尔,80里至察普坦,90里至塔木塔拉海,100里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