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7—1454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额森、厄僧。初被明廷称为“瓦剌都总兵答剌罕太师淮王大头目中书丞相”,后称为瓦剌可汗。出身于绰罗斯家族,※马哈木孙,※脱懽子。其为人足智多谋,善用兵。正统四年(1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元年至龙朔元年(656—661),以护密多国摸逵(一作摸廷、摸达)城(约位于今帕米尔瓦罕)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钵和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唐吐蕃时已有此称,后藏区仍沿用。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亦设此军职。专司军事,掌握本村寨的武装力量。各部落间发生械斗,负责召集士兵,亲自率众出战。执掌部落转换牧场的组织、
民主改革前西藏政教领袖班禅管理※扎什仑布寺与所属分寺、庄田及属民政教事务的机构。原名“囊玛康”,意“侍从室”。由其管膳食、起居、供奉之诸※堪布组成。清雍正六年(1728),清帝将西藏的拉孜、昂仁、彭错
西夏译汉文儒家经典。译自陈祥道注本,译者不详。为残本,蝴蝶装,页面25.3×17.2厘米,面8行,行17—18字,共47面。为第三、第六、第八、第十各一部分,分别相当于汉文本第五、第十一、第十五、第十
见“大策凌敦多布” (100页)。
1422—1478明朝将领。字永熙。长洲(今属江苏苏州市)人。回族。正统七年(1442)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翦除贪官污吏。参与镇压处州(今属浙江丽水县)叶宗留及邓茂七起义。景泰二年(1451)擢广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宗教上层封授土族地区13个部落首领为土官(藏语称※“昂锁”,意为“内政官”)以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元明时期,青海互助地区属西藏宗教势力范围,土族均已信奉喇嘛教。明万历三十年(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