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谷浑之别称。见“吐谷浑” (766页)。
传说中教会独龙人种谷物的女神。很久以前,独龙人吃的是兽肉、树皮、草根,穿的是兽皮、树叶。天神为使独龙人摆脱饥寒,将其女茂木奖嫁给独龙人乒根棒,教独龙人耕织之法。赔嫁的礼品有稗子、小米、荞子、青稞、麻及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见“九姓铁勒”(36页)。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色提卜阿勒氐、色提巴勒氐。乌什人。拜城伯克齐里克(齐)子。父死,嗣位,为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请内附。阿睦尔撒纳叛乱后,徙居巴里
唐代白狗羌首领。武德七年(624)率众归附,唐于姜维城置维州(治所在薛城县,今四川理县东北),领金川、定廉以处之。贞观元年(627)叛,罢郡县。三年(629),左上封生羌酋董屈占等举族内属,复维州郡县
侗族旧称。又称“洞苗”、“洞民”、“洞家”。与古代“仡伶”、“伶”和“峒人”有直接渊源关系。分布在今湘、黔、桂交界的广大地区。清初仍行土司制。道光(1821—1850)后已基本改土归流。语言大体同于今
明贵州彝族土官名。洪武十六年(1383)置,治今贵州安顺市东。元大德七年(1303),置普定路,设世袭土官总管。明洪武五年(1372),故元普定路女总管适尔赴京朝贡,授普定路土知府。六年,增设流官2员
我国台湾高山族阿眉斯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12万,包括台东县东北部的台东镇,鹿野、池上、东河、长滨、关山、成功、卑南等;花莲县东部的花莲市,新城、吉安、寿丰、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