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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质定变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栾城(今河北栾城县),随军臣将拥立人皇王耶律倍子耶律阮在柩前即位,是为辽世宗。淳钦太后闻之不允,以阮父走投后唐,逆人之子不当立为由,遣耶律李胡(太宗弟)将兵抗击,与世宗将耶律安端、耶律刘哥等战于泰德泉,败归。闰七月,亲举重兵,与世宗军在横渡隔潢河(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对阵,大战一触即发,人皆恟恟相谓曰:“若果战,则是父子兄弟相夷矣!”时屋质从奉太后,世宗以屋质善筹,奉书屋质以试太后。屋质从中斡旋,力主言和。以“人心一摇,国祸不浅”,“李胡、永康王(耶律阮)皆太祖子孙,神器非移他族”为由,据理规劝太后议和;又以“国家之忧未艾”,“释怨以安社稷”,避免骨肉相残的道理,以谏言世宗,罢兵和议。往返数日,双方同意面见。当其见彼此“怨言交让,殊无和意”时,又直言指出“太后牵于偏爱,托先帝遗命,妄授神器”之不妥,及世宗“擅立,不禀尊亲”之非,又鉴于李胡“暴戾残忍,人多怨,万口一辞,愿立永康王”之势,表明以永康王耶律阮承位,“顺天合人”之意。并以“礼有世嫡,不传诸弟”为由戒耶律李胡勿夺帝位。时太后兵无斗志,多投世宗,太后亦感先帝“太祖遭诸帝之乱,天下荼毒,疮痍未复,庸可再乎!”(引均见《辽史》卷77)迫于形势,许立耶律阮。经屋质从中游说,避免了一场皇室内部大战。皇位之争虽罢,斗争未已。未几,以有告李胡与太后谋废立,徙李胡于祖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南),禁其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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