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又称新噶当派。因该派以戴黄色僧帽为标志。故又称“黄帽派”,清代则以“黄教”称之。宗喀巴(1357—1419,青海湟中宗喀地区人)创建。其自3岁于夏琼寺出家,至1409年,建黄教首寺甘
见“奚枢密院”(1894页)。
①(?—1697)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又作鄂勒衮。绰罗斯氏。杜尔伯特首领阿勒达尔台什子。康熙二十九年(1690),从准噶尔部噶尔丹进犯乌兰布通,兵败,率众三百余走图拉河界。三十六年(1697)
元代专指破损之钞。又称烂钞。大都及诸路设交钞库(又称行用库)作为兑换机构,以昏钞易新钞(又称料钞),每贯纳工墨费30文。由库官监视司库辨验确系真钞,别无挑剜接补诈伪短少,即准予调换。凡贯百分明,微有破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于该部置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部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恩威兼施,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
见“考郎兀卫”(686页)。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庆州依郭县。县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即今吉林省珲春县珲春镇东15华里之八连城;一说为珲春县城西半拉城子;有说为该县东北210华里之城墙砬子;今又有人说应是该县城西南20华里之温特
高句骊国第九世王男武(《三国志》等作“伊夷模”)的谥号。亦称“国襄王”。男武于汉灵帝光和二年(179)继位,汉献帝建安二年(197)死,葬于故国川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即“鸿台吉”(211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置之朵儿必河卫均作都尔弼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