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扎木素
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八世孙,阿津泰子。崇德三年(1638),遣使朝觐清朝。七年(1642),随额璘臣及大扎木素贡驼马。顺治六年(1649),拒附大扎木素劫掠清使,封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掌鄂尔多斯右翼后旗。
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八世孙,阿津泰子。崇德三年(1638),遣使朝觐清朝。七年(1642),随额璘臣及大扎木素贡驼马。顺治六年(1649),拒附大扎木素劫掠清使,封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掌鄂尔多斯右翼后旗。
蒙元时期高利贷盘剥形式。又作羊羔利。蒙古贵族自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等皆提供本银给回回商人,或贷于民而衍其息,称※“斡脱钱”。年息高达百分之百,1锭本银,展转10年,本息1024锭。“如期并其子母征之
1762—1841清代教育家。贵州独山人。布依族。字犹人,一字杰夫,又字寿民。嘉庆四年(1799)进士,选翰林庶吉士,散馆出知四川盐源,以丁忧去职。自嘉庆十四年(1809)至道光二十一年(1841),
书名。白寿彝编著。收录国内著名学者有关回族及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著述14篇。第15篇为史料辑录。是一部有关中国伊斯兰教传入、回族来源及其历史发展的论文集,集解放前回族及中国伊斯兰教史研究成果之精华。有1
1296—1352元朝官员。字吉甫,唐兀人。世为怯里马赤(通事、译员)。搠思吉之子。少事仁宗潜邸。仁宗至文宗朝,历任中尚监、监察御史、宣政院使、江南行台御史大夫、湖广行省平章政事。为官持正,不畏权势,
汉至南北朝时夫余国所在地。盛时东至今张广才岭,北达小兴安岭南呼嫩平原,南到辽宁开原县,西约至吉林省白城市至双辽县一线附近。《新唐书·渤海传》所载以扶余故地为扶余、鄚颉二府,实指今东流嫩江和松花江以南地
见“恰克拉”(1725页)。
见“扎希鲁克齐”(435页)。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3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大官”中的第11级,位于※“褥奢”之下,※“先人”(仙人)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号小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次子。出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715),父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