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言
即“完颜乌带”(1149页)。
即“完颜乌带”(1149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族”。指吐蕃赞普王室的嫡系家族。王族为官者称为“论”,故唐补国史则谓“吐蕃国法不呼本姓,但王族则曰论”。
见“摩云塔”(2526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见“昆憨”(1409页)。
唐代南诏行政机构名。治永昌城(今云南保山市)。据《云南志》载:管辖民族部落有望苴子、金齿、银齿、漆齿、绣脚、穿鼻、裸形、磨些、望外喻等。《新唐书·南诏传》谓为六节度之一。辖域包括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上谷乌桓大人,统部众9000余落,自称王。在诸郡乌桓中人数最多。献帝初平(190—193)中,※蹋顿代为辽西乌桓大人,总摄三郡乌桓
见“噶举派”(2500页)。
1061—1086西夏第三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毅宗李谅祚长子,母梁氏。八岁即帝位,母后摄政,以太后弟梁乙埋为国相。太后摄政期间,废汉礼,行蕃礼。夏大安二年(1076)亲政。六年(1080)正
元朝十四道牧地之一。世祖忽必烈时期建置,隶太仆寺。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马匹。地在贝加尔湖以西,安加拉河、勒拿河上游。以其地居火里(又作豁里)、秃麻(又作秃马惕)部人,故名。太胜忽儿曾执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