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隐
见“耶律沙”(1301页)。
见“耶律沙”(1301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见“高昌故城”(1918页)。
辽代中期画家。兴宗、道宗时人。契丹族。好读书,亲翰墨,尤善丹青,累官南院枢密使。对唐裴宽、边鸾画风尤慕,屡托使宋者,购其画品,见名作,重价相购。每每临习,咸有法则。画品今已不得见。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1833清朝将领。亦作明善或明产。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隶布特哈镶黄旗。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领催从征廓尔喀,因博尔东拉山战功,赏蓝翎,补佐领。嘉庆十八年(1813),参与镇压河南天理教首领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沙喇德柯克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鄂尔布勒山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至额里彦和硕接本部中前旗界,北至哈喇鄂博克图接本部中前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年(17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十二月(1375.1)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境。其建置等情况史籍失载。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见“撒里畏吾”(2494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北,小昭寺西南。原为拉萨地方首领顿珠结布之官府。其孙甘丹才旺于康熙二十年(1681)赴阿里驱逐克什米尔人入侵后居此,遂有甘丹康萨(府邸)之名。后为郡王颇罗鼐及其子珠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