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娑府
见“婆娑府路”(2128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
北魏、东魏、北齐大臣。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倍侯利玄孙,大那瓌子,左丞相※耶律金兄。善骑射,有干才。北魏景明(500—503)中,为殿中将军,迁襄威将军。正光(520—525)末,从大将军尉宾镇压六
见“边坝”(655页)。
唐时南诏行政中枢的总称。因共设九个衙署,故名。“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其名称为:幕爽,管军兵;琮爽,管户籍;慈爽,管礼仪;罚爽,管刑法;劝爽,管人事、职官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0月29日(清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伊犁签订。此条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3款。规定自那林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办事人”。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各部落共同推出一名人选,由※宗本(相当于县一级地方政权“宗”的官员)决定。负责传达宗政府的命令、宗政府与部落的联络及向小部落派
总集名。原名《国朝文类》。元苏天爵编选。70卷,目录3卷。作者以留存有补于治道世教“足以辅翼史氏”之诗文为宗旨,穷20余年之力,汇集元代前中期诸家名作,按文体分为诗歌赋颂,铭赞序记,奏议杂著,书说议论
苗族用以刻上原始表意符号的木棒。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有开亲木及巫辞木二种。凡男女结亲,则在开亲木上刻有礼单,表明所索要的白银、骡马、水牛、花布、煮饭用的铜鼎罐、挑妈妈饭的箩筐、鸭、蛋、盐、茶、糖等的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嘉庆十年(1805),被阿旺索巴等控告办事不公,营私舞弊,侵占庄园,银两,以补放噶伦官员收受馈赠,随意更换办事人员等,被革职,照札萨克喇嘛名号,由济龙呼图克图派拨小
元代帝师名。见“答耳麻八剌饶吉塔”(2240页)。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