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
即“库莫奚”(1110页)。
即“库莫奚”(1110页)。
亦称筏子,古称革船。黄河中、上游一带回、东乡、保安、撒拉、汉等民族传统水上运载工具,以兰州一带为最多。由来已久。据《水经注·叶榆水篇》载: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曾遣兵乘“革船”南下水。《旧唐书
见“赕”(2219页)。
云南碧江怒族第36代祖。相传有4子,长子拉黑、次子拉欧、三子拉穷、四子拉赊。今碧江八村的怒族为次子拉欧之后代;九村为三子拉穷之后代;七村的部分怒族为四子拉赊的后代。长子拉黑因生下后,啼哭不已,按怒族习
见“忽石门卫”(1489页)、“忽失木卫”(1489页)、“忽思木卫”(1490页)。
1383—1415明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噶玛巴”《明史》译作“哈立麻”。本名却贝桑波。生于娘布地区的阿拉娘。古如仁清之子。4岁从师喀觉旺波学法。7岁在工布的孜拉岗出家。明建文三年(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
即“晌”(1867页)。
即“忽鲁合真”(1490页)。
南诏第十三世王舜化贞谥号。见“舜化贞”(2262页)。
契丹部族名。以※奚族民户所置,为辽太祖20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