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佐领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旗分佐领,即八旗都统辖下骁骑营内的※佐领,皆服役于国家,官兵平时习武,与皇家内务无干,故称外佐领。内务府武备院曾抽调八旗各佐领内一人,以统一学习修造弓箭等技艺,如此聚集来的弓箭匠人等,亦属外佐领人。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旗分佐领,即八旗都统辖下骁骑营内的※佐领,皆服役于国家,官兵平时习武,与皇家内务无干,故称外佐领。内务府武备院曾抽调八旗各佐领内一人,以统一学习修造弓箭等技艺,如此聚集来的弓箭匠人等,亦属外佐领人。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大德九年(1305),宪宗蒙哥第三子玉龙答失子完泽受封。
傈僳语音译,意为“魂”。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认为人体与魂相依相伴,并受其主宰;一旦魂离人体,须请※“尼扒”或※“尼古扒”(均为巫师)进行“招魂”,让其复归人体,否则便会体弱、生病,甚至死亡;人
哈尼族他称。又作“卡多”。雍正《云南通志》卷24《种人》条:“卡隋,元江有之。”康熙《元江府志·彝人种类》:“卡隋……喜歌舞”。道光《元江州志》、《新平县志》、《他郎厅志》、《普洱府志》及民国《墨江县
见“巴”(403页)。
我国景颇族中自称勒期的支系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与景颇族载瓦语比较接近。主要分布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潞西、陇川、盈江、瑞丽等县。以潞西县中山区中心乡勒期话为例。语音特点;单
即“独吉思忠”(1710页)。
高句骊国官号。一作“褥萨”。为高句骊王国下辖大城的最高长官(据《北史》、《隋书》,高句骊族凡5部,每部设“褥萨”一),比唐都督府之都督。新旧唐书《高丽传》中有“北部傉萨高延寿”、“南部傉萨高惠贞”率兵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长”。是辅佐“收楞额”(征税官,佐德木齐,管理鄂拓克事务者)办理鄂拓克事务的下级官员。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承裕。※赵梁子。嘉靖三十五年(1556),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屯局额外税赋。后因无意混迹官场,以病疾为由乞归家休养。居临洮南山别墅,适意山水诗赋,颐养天年。
1206—1336元朝大臣。字子敬。蒙古汪古部人。征行大元帅※按竺迩孙,文州吐蕃等处万户府答鲁花赤※赵国宝子。聪颖喜读书。初入枢密院、御史台习吏事。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任云南诸路提刑按察司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