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旺布里特甲拉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即※“差巴”(支差者)的一部分。旧时四川甘孜藏区雅江地带农奴阶级中的一个等级。从领主处领种一定数量的土地。按规定每年要向地方政府交地粮和支应各种差役,一般还要向土百户支应劳役及各种摊派。繁重的差役使得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应昌县(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西南)。蒙古弘吉剌部世居该地。世祖至元七年(1270),建应昌城。二十二年,建应昌路。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亡,顺帝退走应昌。明洪武
呼和浩特清代石碑。原置固山衙门(为当时旗署,现为乌兰察布盟公署驻呼和浩特办事处),今下落不明,故其建立具体年代不详,仅满文碑文记录在1893年俄国旅行家波兹德涅耶夫的《蒙古及蒙古人》一书中。明末,俺答
书名。清代俞益谟撰。8卷,16册。有康熙四十四年(1705)俞氏余庆堂刊本。主要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辰州苗民暴动,清廷镇压经过及善后事宜。对研究苗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参见“砍戛”(1614页)。
见“冶熙但璧呢吗”(1120页)。
1217—1265伊儿汗国创建者。又译旭烈、吁里兀。蒙古孛儿只斤氏。※拖雷子,元宪宗※蒙哥、世祖※忽必烈弟。元太宗七年(1235),随宗王拔都西征不里阿耳、钦察、斡罗思诸国。十三年,攻入马札儿(今匈牙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又名兴仁。土家族。承袭南渭州(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嘉靖三十二年(1553),奉调随剿盘踞于苏州、松江一带倭寇,以功晋安远右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