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布噶举
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之一。创始人达布拉杰。此人乃米拉日巴弟子,出生于塔布,因曾从医,故称塔布拉杰(即“塔布医生”之意)。因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在前藏塔布地区建冈布寺传法,又称冈布巴。所传教法融合噶当派教法与米拉日巴所传密法,形成以“大手印”为主体的教法,遂称塔布噶举。此派影响很大,系噶举派的主要教派。从此派又分别繁衍出噶玛、蔡巴、拔戎、帕竹4个大支系及止贡、达垅、主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巴、玛仑8个小支系,分布于西藏各地建寺传法,创派收徒。见“噶举派”(2500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之一。创始人达布拉杰。此人乃米拉日巴弟子,出生于塔布,因曾从医,故称塔布拉杰(即“塔布医生”之意)。因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在前藏塔布地区建冈布寺传法,又称冈布巴。所传教法融合噶当派教法与米拉日巴所传密法,形成以“大手印”为主体的教法,遂称塔布噶举。此派影响很大,系噶举派的主要教派。从此派又分别繁衍出噶玛、蔡巴、拔戎、帕竹4个大支系及止贡、达垅、主巴、雅桑、绰浦、修赛、叶巴、玛仑8个小支系,分布于西藏各地建寺传法,创派收徒。见“噶举派”(2500页)。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见“锵清”(2452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惠。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12月(清光绪十年十一月),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和俄国驻塔城领事巴勒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8款,主要内容:1.规定北起额敏河,南至玛里山附近,西起国
契丹语。 ①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天祚皇帝※永昌宫。 ②部族名。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西走,会见18部王众,其中就有敌剌部。③见“敌烈部”(1
见“周几”(1491页)。
即“虾”(1650页)。
苗族用以刻上原始表意符号的木棒。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有开亲木及巫辞木二种。凡男女结亲,则在开亲木上刻有礼单,表明所索要的白银、骡马、水牛、花布、煮饭用的铜鼎罐、挑妈妈饭的箩筐、鸭、蛋、盐、茶、糖等的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起止不详。
见“西壁智海”(7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