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吏目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阿拉伯语。又译为刁完,其义有二:一、国家中央行政机关或政府办公处;二、诗集或词汇。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旧时仡佬族祭祀习俗。盛行于贵州大方等地。人死1—2年后,丧家要举行祭祀亡灵。祭前用稗杆扎成亡者像,穿戴其生前服装,放置坟侧;用泡木扎一有4门的房屋横置家门前,谓之“翁车”。再用竹子扎成轿,将亡者像置于
白水羌迁居关中渭北一带者的简称。参见“白水羌”(599页)。
哈尼族他称。自称毫泥、黑泥。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墨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地区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书名。田兴奎修,吴恭亨纂。20卷。成书于民国十二年(1923)。内容包括地理、沿革、疆域、天度、沿革表、旧都区表、澧水、溇水,户口表、富庶表、实业、建置、城廓、仪会、廨署、警察所、教育会、劝字所、学校
见“倭里罕”(188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1888—1967近代伊斯兰教经文音韵学家。河南洛宁人。回族。幼家贫。少时入清真寺习经,及长,求学于河南、陕西、甘肃、山西、北京等地。在京期间,曾随土耳其人穆罕默德·阿里学习伊斯兰教义,并专攻经文音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