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谓“以土官治土民”。它是由民族地区当时的社会历史及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肇始于秦汉,中经唐宋不断充实,至元代正式形成制度,并完备于明代,延续于清代及民国。元朝统一全国后,其疆土较之汉唐更为广阔,为巩固其有效统治,总结了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对民族地区的统治经验,视各族首领辖区之大小及具体情况,对他们授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及长官等不同名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土府、土州、土县等世袭土官,并对土官土司的任命、品级、承袭、升迁、赏罚等都有规定,逐渐形成制度。及至明代,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土官土司的职衔、承袭、隶属关系、贡赋、征调等制度,使土司制度更为完备,所谓“踵元故事,大为恢拓”。清循明制,但对土司的承袭和考核更为严格和完备,并采取某些措施分割或缩小土司辖区及限制土官土司权力,防止其势力尾大不掉。设立土司的地区,虽仍按旧俗管理其原来辖区,朝廷也不改变其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土官土司一经授职,朝廷即赐诏敕、印章、冠带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标志,得服从于中央王朝,听命调遣和定期贡纳,即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义务,对加强中央政权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土司世官其土,世有其民,对辖区土民残酷压迫,肆意苛索。不断扩充势力,相互仇杀,乃至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深入这些地区后,朝廷便采取更治之法,故在明代后期,特别是清雍正以后对土司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改过去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但对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则仍沿旧制,一直残存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彻底废除。

猜你喜欢

  • 扎木禅

    ?—177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

  • 李彝昌

    ?—909夏州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唐末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拓跋思恭孙,李仁祐子。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十一月,李思谏卒,军中遵遗命立其为留后,不久即被授为定难军节度使,正授旄钺。三年,被夏州都指挥

  • 九纵九扯

    贵州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包括黔西、大方等黔西北地区)彝族安氏土官宣慰司衙门的官制。据《水西土官制度略》载,九纵指自上而下的九等官,即更苴、穆魁、��魁、补木、器脉、

  • 阿布思

    ?—754唐代铁勒族同罗部首领。原臣服于西突厥,任西部叶护。开元三年(715)与后突厥首领默啜战于碛北,溃。天宝元年(742)率众附唐。玄宗封其为奉信王,赐姓名李献忠。八年(720)率部从哥舒翰伐吐蕃

  • 喜玛仑公司

    民主改革前西藏大农奴主索康、赤江、夏格巴等合股兼营的买办商号名,设于印度噶伦堡和拉萨。专营从印度进口茶叶、呢绒、布疋、绸缎、珊瑚珠宝,从西藏出口羊毛、皮张和珍贵药材等。享有免交进出口税等特权。

  • 哈尔哈里克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

  • 《高王观世音经》西夏文译本

    西夏文译佛经。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版长卷,长260厘米,高17厘米。卷首有版画,为序文所叙故事分解图画。版画分4部分,每部分都有西夏文图解。图后有序文29行。序后为经文,每行12字上下。最后有发愿文3

  • 张耀堂起义

    近代四川西昌等地彝汉人民的反清斗争。清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初,四川西昌县民团十三团团总张耀堂,在辛亥革命、四川保路运动的影响下,又受到“三平先生”(即在成都就学的同盟会会员王西平、刘次平,西昌保

  • 房谟

    北魏、东魏官员。字敬放。河南洛阳人。其先世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屋引氏(后改为房氏,一说屋引氏乃高车之遗族,后归西部鲜卑)。正光(520—525)末,历任昌平、代郡太守。及六镇起义,率部人入九

  • 许世亨

    ?—1789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先世出自新疆回部。初为骑兵。从征金川、西藏有劳绩,官守备。又征金川,以功赐“劲勇巴图鲁”号,擢参将。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任云南腾越镇总兵。四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