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弼平定西藏碑记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书名。又名《大元混一江南实录》、《丙子平宋录》。元刘敏中撰。3卷。前有大德元年(1297)邓锜、方回、周明三序。记至元十一年(1274)九月伯颜领兵攻宋,至十三年五月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内容与《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奇卜察克部、乞卜察克部、吉布察克部、希察克部、西布查克部等。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其首领图尔底迈莫特乾隆中曾获二品顶戴花翎。在英吉沙尔城(今新疆英吉沙)东
渤海王国置。为扶余府扶州所辖四县之一(旧有说为仙州属县)。县治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亦有他说:或说为该省四平市西一面城古城;一说在怀德、梨树县一带;旧还有说在今辽宁开原县境或其以北地。辽灭渤海后,部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正统后所设只卜得卫同作扎穆图卫。
高句骊国第十八世王伊连的谥号。伊连于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继位,十七年(392,一作十六年)死,葬于故国壤,国人因其葬地加此谥号。
唐代畲族先民起义首领。广东潮州(今潮安)人。总章二年(669)与族人苗自成,蓝奉高等人,先后领导广东潮州、福建南部畲族先民反抗唐王朝统治的斗争。仪凤二年(677),汀、潮一带的汉族起义军陈谦与其部汇合
1361—1398明朝将领。字景春。回族。祖籍安徽定远。洪武九年(1376),随父※沐英征甘肃、青海、云南、江西等地,累功,授后军都督府佥事。父卒,袭封西平王,镇云南。善拊循士卒,与下同甘苦。二十七年
书名。清马思喀撰。1卷。是书为作者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裕亲王福全北征噶尔丹时所作日记。始于当年四月二十日,迄于九月十三日。凡行进期间沿途见闻,俱按日记述。为研究乌兰布通战役重要史料。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卒埿讹”。属中等司。主事者不定员。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一种类隶书体,蝴蝶装。残本,存22面,面21×4厘米,面9行,行间有竖格线。正文满格,行15—16字,注解低一格。注释为西夏人佚名作。内容为第八章《离娄章句下》。另一种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