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章
清代四川明正女土司。藏族。明正宣慰使嘉尔参达尔结之妻。夫故,护理印务。其夫之妾王氏有2子,及岁应袭。为阻挠其事,任用其父小金川土司汤鹏遣来随侍人等,蓄聚金川民众,布党积威。乾隆二年(1737),由四川提督王进昌查办,制止勾结启衅。后以王氏次子坚参德昌过继为子,承袭。
清代四川明正女土司。藏族。明正宣慰使嘉尔参达尔结之妻。夫故,护理印务。其夫之妾王氏有2子,及岁应袭。为阻挠其事,任用其父小金川土司汤鹏遣来随侍人等,蓄聚金川民众,布党积威。乾隆二年(1737),由四川提督王进昌查办,制止勾结启衅。后以王氏次子坚参德昌过继为子,承袭。
1025—1055?北宋壮族反宋首领。广南西路广源州侬峒人。壮族。其母※阿侬原为傥犹州知州侬全福之妻,后全福被交趾执杀,遂嫁商人,生子智高。13岁时杀其父曰:“天下岂有二父耶?”因冒侬姓,与其母奔雷火
河流名。古称落马河。为老哈河支流。发源于河北省围场县三义号赛罕达坝下的千茬林子。全长154.5公里。其支流有西路嘎河、板沟河、憋龙沟河、狮子沟河等,多为季节河。流至赤峰北与锡伯河相汇,锡伯河为阳河,其
①(?—1675)清朝将领。汉军正红旗人。世居开原、铁岭。父郎赛本姓刘,天命年间归后金。崇德七年(1642),隶正红旗汉军,为固山额真。以父荫恩授吏部员外郎。顺治七年(1650),升郎中。十二年(16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侮称“八寨之乱”。时嘉靖(1522—1566)初年,广西上林、忻城、来宾三县交界处山区壮族农民,因封建统治者对其“制之太甚,或不堪命”(《粤西文载》卷29),被迫举行武装起义。周
见“虎儿文卫”(1385页)。
契丹族一种独特捕鱼方法。非为中原之垂钓。以宋人程大昌《演繁录》所记最详,云:“其钩是鱼也,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
寺庙名。位于西藏拉萨市城区。位处拉萨大昭寺北半里许。七世纪唐文成公主主持兴建。藏语称“喇木契”,意为“大院落(寺)”。又称“喇木契祖拉康”,意为“小昭寺”。因该寺系汉地宫廷式大屋顶(歇山式),色彩斑烂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汉时南越国郎相。岭南番禺地区越人。武帝时,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朝廷令伏波、楼船二将军率江淮以南10万师讨之,兵困番禺城。率粤兵降汉,被封为侯,赐食邑510户。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