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僧俗封建领主领有的世俗属民和喇嘛徒众的统称。蒙古语称“沙比那尔”,又作“沙比那尔”。清代,随着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发展,寺庙和上层喇嘛占有一定数量的属民,为寺庙和上层喇嘛放牲畜,做杂役,交纳贡赋
战国末东瓯王。秦并天下后被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秦末众诸侯叛秦,率东瓯族人从鄱阳令吴芮反秦。后楚汉相争,又附刘邦击西楚霸王项籍,因佐汉有功,汉惠帝三年(前192),被封东海王,定都东瓯(今浙江温州
即“妣吉”(1260页)。
僜语音译,意为“富人”。解放前僜人社会的富有阶层。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较多土地和牛只,普遍多妻,部分蓄养奴隶。声望较大者往往通过自己的影响对寻求庇护者加以保护,是新兴起的一种社会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太宗时(1123—1135)升会宁州置,治所在会宁县(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隶上京路。辖会宁、曲江和宜春三县。会宁县为倚郭县。府治东630里至胡里改,西550里至肇州,北700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参见“更六兀”(1048页)。
道光二十二年(1842)二月,四川金川团练和瓦寺宣慰司下属大金河千总阿木穰、瓦寺土守备喀克哩及瓦寺土舍索文茂奉命率领藏族屯兵近2千人,赴浙江东部参加沿海抗英斗争。奉命进攻英军占领的宁波和镇海县东北的要
参见“民屯”(666页)。
明广西崇善县土司。宣德元年(1426),为扩充辖地,率众攻占左州县城,执土官,夺其印,占据40余村峒,大肆掳掠。竖旗帜,僭称王,封官建制,并大量制造火器,袭击邻近州县。朝廷令总兵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