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莫霍尔特里,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哈喇陀罗海,接本部右翼末旗界;南至察罕诺尔,接军台及瀚海界;北至察罕诺尔齐特呼拉,接本部右翼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多尔济,初附从兄善巴旗,为闲散台吉。康熙五十一年(1712),准编所属丁户自为一旗,即本旗,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1781)诏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莫霍尔特里,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哈喇陀罗海,接本部右翼末旗界;南至察罕诺尔,接军台及瀚海界;北至察罕诺尔齐特呼拉,接本部右翼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多尔济,初附从兄善巴旗,为闲散台吉。康熙五十一年(1712),准编所属丁户自为一旗,即本旗,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1781)诏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1621后金将领。汉军镶黄旗人。原籍满洲,姓佟佳氏。祖达尔哈齐客游明辽东边境,遂寓居开原,后迁抚顺。天命四年(1919),努尔哈赤征明克抚顺,遂归附。六年,从征辽阳,以功授游击世职,奉命驻守镇江城
书名。曾问吾撰。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约48万字,分上、中、下三编。上编主要阐述历代中央王朝对西域地区的经营;中编记述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及其在新疆的施政;下编叙述辛亥革命后新疆的政治、经济、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拉祜语音译,意为“最贫困者”。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生产资料占有不均而分化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仅占有零星旱地,或没有自己的耕地,除有一二件破旧农具外没有耕畜,主要靠帮富裕阶层
萨满教神祗之一。达斡尔语音译,“河神”之意。旧时达斡尔族伐木者和捕渔人常供祭的偶像,求其保佑平安和多捕鱼。
①见“耶律的琭”(1315页)。 ②见“萧惟信”(1999页)。
?—前465春秋末年越国国君。越王允常之子。周敬王二十四年(前496),父卒,继位。在槜李(今浙江嘉兴西南)大败吴军,吴王阖闾负伤身亡。二十六年(前494)春,吴王夫差为报父仇而败越于夫椒(今江苏吴县
见“奶豆腐”(646页)。
吐蕃赞普。又称拉托托日赞。《唐书》作佗土度。藏史传称,因其奉佛,百岁时又生新齿,耳长如佛耳,故名。敦煌吐蕃藏文文书称拉托尼雅赞。赞普托杰托赞之子。《德乌佛教史》载,其母为民女若容萨东杰。据藏史载,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