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高车(敕勒)六种之一。又称斛律部。原居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北魏天兴五年(402),首领※倍侯利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后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
藏语“khrom chen po”之意译。吐蕃在河陇占领区所设军政衙署。藏文又写作“hduntsa”及“hdun sa”(原意为“会议之会址”)。据史载,计有“瓜州节度衙”(汉文称“瓜州境大行军都节度
清卫拉特蒙古青海和顾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硕实汗第七子。驻牧青海和硕特右翼,为青海和硕特8台吉之一。顺治六年(1649),因助清军讨河西并招降西宁城,获赐“巴图尔额尔德尼岱青”号。为清外札
汉代地名。隶西河郡。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一度为南匈奴单于庭。自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附汉,于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先后建庭于五原西部塞80里处及云中,冬,徙居
即“慈善夫人”(2407页)。
史学界对元室北迁后的称呼。始见于郑麟趾(1359—1468)著《高丽史·恭愍王世家》(1451年成书),沿用至今。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明将徐达、常遇春(回族)等北取中原,会师元大都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在于阗城西55里,与树枝水(今玉龙喀什河)汇合,北流。《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作乌玉河。清《西域图志》作哈喇哈什郭勒(黑玉河)。即今新疆南部和田河西源喀拉喀什河。河畔有墨
以桦树皮制造的船,故名。《黑龙江志稿》载:“以桦皮为之,较‘威乎’(独木舟)尤轻捷,载受两三人,陆行载于马上,遇水用之以渡。”是黑龙江流域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旧时独有的船只,但大小、制作用料等各族
见“蜀河卫”(2360页)。
1909—1942朝鲜族抗日将领。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任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第一大队队长。1935年初,以哈东支队为基础成立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任二团团长,后调任三团政治部主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