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十
见“耶律吴十”(1312页)。
见“耶律吴十”(1312页)。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明代在嘉峪关西设置的七个羁縻卫的统称。一作西北七卫,即:安定、阿端、曲先、罕东、沙州、哈密、赤斤七卫。又因其统治者多为蒙古族,又称蒙古七卫。洪武八年(1375)至永乐四年(1406)先后设置。成化(1
见“蒙古勒津”(2336页)。
?—1677清朝将领。亦作额斯泰。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额色赫之弟。顺治年间任一等侍卫。康熙三年(1664),授镶白旗蒙古副都统。九年(1670)迁护军统领。十二年,吴三桂反,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
清朝第二次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雍正七年(1729),清朝与准噶尔部关系恶化,胤禛决定对噶尔丹策零用兵。会沙皇俄国彼得二世即位,遂令副都统满泰、阿斯海、布达西等为使,随同前往俄国祝贺彼得二世加冕的使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文成公主庙。在清海玉树县。相传唐文成公主进藏途经此地,令随从大译师智敏主持,由工匠于悬崖上精刻9尊佛像,中为大如来,左右各侍立四尊菩萨。据《大日如来佛记摩崖释》载,大日如来佛像高2.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
书名。 (俄)尼古拉·班蒂什一卡缅斯基撰。成书于1792年。全书分两部分。前一部分叙述自17世纪初至18世纪末中、俄两国互派使团往来经过。后一部分为附录,主要辑录这一时期有关中俄外交关系文件。书后附有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