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约其约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均得赔偿。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均得赔偿。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波斯语音译。又译为“阿衡”、“阿洪”、“阿浑”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于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为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常有教长、宗教首领、掌教之意。一般主持清真寺
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咸丰十年(1860) 11月14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15款。主要内容为:(1)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有克孜勒索、喀喇沙勒、喀喇铁什、夏那嘎什、禾依提5个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仰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
旧时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以父系血缘集团进行统治和自保的制度。大小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没有出现统一的、完整的政权组织机构,诺伙(汉称黑彝)家支担当其职能。家支虽残存着氏族组织的外型和某些特点,但实质上已蜕变成奴
突厥语Shighavul ~ Shiqayul音译。官名。职掌接待外国使臣,领其进见君主,近似近代的外交部礼宾司司长。※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见“外差”(575页)。
1799—1865清代四川中瞻对土司。出生于瞻对切依地方之瓦达寨,号称“布鲁曼”(意“瞎子娃娃”)。藏族。土司罗布七力之子。继父业扩张势力。嘉庆(1796—1820)末年,袭扰炉霍土司及上、下瞻对。遭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
?—1172金大臣。本名撒曷辇,亦作撒合辇、撒改。又名乌古、大雅。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南白城)人。女真族。纥石烈氏。开元军节度使撒八之子。沉毅有谋略,娶梁王完颜宗弼女永安县主,深受宗弼钟爱。皇统(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