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特斯托依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摆出,并从妇女中选出一人“剪彩”,以供来宾观赏评论。各种礼品分别以5、7、9、11为单位。前来参加聚会的亲友一般地携带礼品,以助主人一臂之力,并表示祝贺。礼品数量,视亲疏远近及各自经济状况而定,按习惯,大都尽力而为。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摆出,并从妇女中选出一人“剪彩”,以供来宾观赏评论。各种礼品分别以5、7、9、11为单位。前来参加聚会的亲友一般地携带礼品,以助主人一臂之力,并表示祝贺。礼品数量,视亲疏远近及各自经济状况而定,按习惯,大都尽力而为。
故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偕※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翕侯。武帝元光四年(前131),以坐不请谒太后于长信宫黜侯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神石。旧时珞巴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每个氏族的重要村子外,均设有一块巨石,凡出征进行氏族复仇和胜利归来的庆祝活动及氏族首领的任职仪式等,均在此举行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见“兀里奚山卫”(111页)。
见“日喀则”(292页)。
西藏宫名。又作罗卜岭岗、隆布岭卡,皆藏语音译,意“宝贝林园”或“珍珠林苑”。清代曾作“御东园”。在西藏拉萨市西郊。原是一片杂草丛生的沼泽滩。18世纪40年代,七世达赖在此沐浴疗养,清朝驻藏大臣曾修筑一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见“也速卫”(141页)。
见“锡伯族”(2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