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矢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委署司矢3人,给七品顶戴,支八品双俸。以督率箭匠采集雕、鹳羽毛及箭杆,造箭。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委署司矢3人,给七品顶戴,支八品双俸。以督率箭匠采集雕、鹳羽毛及箭杆,造箭。
?—1635后金将领。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正白旗人。其先出自蒙古,居叶赫。初率72人投努尔哈赤。有勇略,通蒙、汉文,赐号“巴克什”。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从征乌喇部,以功授三等副将。天命十一年(1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
见“耶律刘哥”(1311页)。
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西北”,约居住在牛满江(前苏联布列亚河)和恒滚河(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地区,但说法不一:一说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上游地区,或指在前苏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布朗语音译。旧时布朗族氏族公社氏族长的名称。通过民主推举产生。通常由辈份高的长者担任,不世袭。其职责是对内管理分配氏族公有土地,调解纠纷,主持宗教祭祀,教育后代。对外代表本氏族。重大事务需经氏族会议讨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
见“莎车”(1827页)。
即“蒙古”(2323页)。
即“主儿勤”(6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