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票庄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代表旗署开出欠条或借据,即印票。王公旗署开出印票,不仅对赊货或贷款者负证明的责任,而且负保证还债的责任。据说“印票”上写有:“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字样。这种贷款利润高,手续简便,又可得到保证。旅蒙商号多借此累积钜万财富,著名的※大盛魁即是其中之一。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代表旗署开出欠条或借据,即印票。王公旗署开出印票,不仅对赊货或贷款者负证明的责任,而且负保证还债的责任。据说“印票”上写有:“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字样。这种贷款利润高,手续简便,又可得到保证。旅蒙商号多借此累积钜万财富,著名的※大盛魁即是其中之一。
渤海国第十世王大仁秀的谥号。仁秀于唐大和四年(830,一说五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仁秀”(80页)。
专指徭役。见“达康档”(729页)。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见“乌罗府” (334页)。
见“西夏”(691页)。
辽宋间重要战役。辽景宗乾亨元年(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御驾北伐。经白马岭、沙阿之战,连捷。兵至辽南京(今北京)近郊。七月,在高梁桥展开大战,宋军大败,宋太宗股中两箭,窃驴车逃出,仅以身免。
明初瓦剌贵族首领。一说为古儿烈兀惕人,或谓辉特部人。15世纪初,与马哈木、太平共理政事,分领瓦剌诸部。永乐七年(1409),被明廷封为金紫光禄大夫、安乐王。自是,贡使不绝。屡协同马哈木与东蒙古本雅失里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
古代越赕(今滇西腾冲一带)所产的马名。或作越赕骢。体型小巧,颈长尾高,速度快,耐力好,善于爬坡,适应陡险,路滑的山间道路。南诏国曾以此为助,大败唐军。越赕马与※赤藤杖和※铎鞘一起被列为“南诏三宝”。
清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以南、长城以北,邻接山西省。北魏为参合县。明为宣德卫,后为大同边外地,嘉靖中(1522—1566)入西土默特蒙古。清康熙十六年(1677),析察哈尔蒙古之一部驻此。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