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甫散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各族人民深受其苦。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各族人民深受其苦。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清代八旗组织建置之一。以诸打牲部族人丁的原有血缘组织为基础,依照满洲八旗制度,陆续编旗设佐而成,佐领多为氏族首领。嫩江流域一带,明属奴儿干都司辖境,清初索伦、达斡尔、鄂伦春等打牲部落杂居于此。总名布特
①见“耶律刘哥”(1311页)。 ②见“耶律留哥”(1318页)。
见“天山”(216页)。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宋代已有之。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洪武五年(1372)置。初设司令1员,正六品;司丞1员,正七品。十五年(1382),分别改称大使、副使。以其距边境远,加以私茶盛行,不便互市,三十年
即“乌师庐单于”(347页)。
即“肃慎”(1547页)。
唐代南诏孝桓王异牟寻年号。约797—808年,凡12年。
见“摩伦汗”(2526页)。
旧时傣族官名。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同胞兄弟中年长有威望者充任,协助土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指挥监督衙门中管理财粮、征课及勤杂事务的大小官员。有的护
1885—1949清宗室。满洲正白旗人。爱新觉罗氏。醇贤亲王奕䥈之子,摄政王载沣胞弟。初封辅国公,晋多罗贝勒,加郡王衔。历任筹办海军事务大臣、参预政务大臣、海军部大臣等职,曾前往欧洲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