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瓦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牧区基层组织的职务名。每个※“足本”(十户长)下设2名。由大头人指派有30头以上牲畜的※“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担任。“尼麦”(意即烧火支差的人)等级的牧民有马者,亦可被指派担任。主要是为头人、足本等传达命令,向本“足伙”(十户牧民)传达摊派各项差役及税收。为长期任职,任职期可免去给头人、寺庙及官府的各项劳役负担。无报酬,属义务性质。不忠于头人、寺庙者,即被撤换,但不能自动退职。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牧区基层组织的职务名。每个※“足本”(十户长)下设2名。由大头人指派有30头以上牲畜的※“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担任。“尼麦”(意即烧火支差的人)等级的牧民有马者,亦可被指派担任。主要是为头人、足本等传达命令,向本“足伙”(十户牧民)传达摊派各项差役及税收。为长期任职,任职期可免去给头人、寺庙及官府的各项劳役负担。无报酬,属义务性质。不忠于头人、寺庙者,即被撤换,但不能自动退职。
蒙藏贵族随身佩带装置佛像的用具。所装为护身佛像,挂在胸前,用以“驱邪”和祈求“佛佑”。蒙古佛教信徒往往在胸前佩带之。
见“仲父房”(799页)。
书名。清嘉庆(1796—1820)中徐松撰,道光元年(1821)松筠厘定奏进。正文12卷,附卷首,实为13卷。卷首辑录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时乾隆御制《准噶尔全部纪略》、《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等诗文。正
明清两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韩腾于明末授土百户。清顺治年间(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辖407户,年纳青稞8.8石,交叠溪营守备衙门,折充兵米。
见“斜离底”(2076页)。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时梁、益之境,又杂用古钱交易。河西诸郡,则常用西域
族名。云南耿马、澜沧一带傣族的自称。因使用傣绷文而得名。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
官名。清代在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五品。颁给印信、号纸,有不颁发印信仅给号纸者。职责是守土安民,修职贡,供征调,维持治安,惩办抢劫、偷盗和不法者。拥有土兵,有事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洪武三十年(1397)置。治所在今四川康定。以其地酋长为宣慰使。其设置结束鱼通、宁远、长河西三地各自为部的历史。永乐十三年(1415),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并以“西番无他土产,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