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犁汗王
见“犁汙王”(2072页)。
见“犁汙王”(2072页)。
即“食不兀勒札儿”(1706页)。
见“埃勒”(1801页)。
1811—1900清末书画家。字含三,别号金波。安徽省太和县城关人。回族。幼家贫,与举业无缘,遂自力专攻书画,勤奋自成。善写花卉,尤工竹石。其画作熔传统、生活、民间绘画之技法为一体,创为新格,笔法质朴
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都尔格齐诺颜。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第三子。原驻牧伊犁河流域。清崇德元年(1636),遣兵参加对青海和西藏的远征。40年代初,多次遣使献贡于清。崇德五年(1640)
见“忽必烈”(1487页)。
※僜人神话故事中的英雄。传说为金身。初与动物为伍,降服野兽。又劈山开地,战胜洪水,迎来太阳。发明了种植,创造了三石灶、石锅。反映了远古时代人类生活及与大自然顽强斗争的情景。
见“合刺旭烈兀”(836页)。
书名。亦名《蛮志》、《云南志》、《云南记》、《云南史记》、《南夷志》、《南蛮记》、《南蛮志》等。唐樊绰撰。唐懿宗咸通三年(862),绰在安南(交趾)经略使蔡袭部下作幕僚期间,鉴于南诏和唐朝关系重要,即
元明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八百等处宣慰司同时建置。《明史·地理志》称,孟绢路(即孟肙路)属八百宣慰司。其地在八百媳妇国境内,今泰国北部清迈等地。为傣(泰)族居地。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