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青海省方志。近人姚钧(1886—1968)字衡甫,甘肃天水人)撰。4卷。卷首附《创修贵德县志序》、《贵德县邑乘序》、《凡例》,卷1天文志,卷2地理志,卷3人文志,卷4艺文志。该书虽史实多有疏略舛讹,编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秃马、秃满、吐麻、途马、秃马惕。因与火里(豁里)部错居,常与之连称。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周围山地森林中。辽、金时即与蒙古部通婚。蒙古国建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1240—1298元朝将领。钦察人。哈剌火者之子。以骁勇著称。宪宗六年(1256)从军。九年,从忽必烈攻宋鄂州(今武昌)。中统三年(1262),随军讨李璮于济南。至元四年(1267),从万户木花里略地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今前藏、后藏、阿里及以西拉达克地区)、※吐蕃等处(今甘肃、青
即“多览葛”(849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指清代乾隆中期锡伯族徙居新疆之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统一西北地区后,清朝政府为安定当地局势,于伊犁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为派驻天山南北行政长官;设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分驻全疆各地
1688—1742清宗室。满洲正红旗人。爱新觉罗氏。顺承忠郡王诺罗布第四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袭封多罗顺承郡王。雍正三年(1725),掌宗人府事,命在内廷行走。四年,以才品优长,实心效力,给亲
畲族长篇叙事诗歌。俗称“十八帝”,又称“明清大事记”。由畲族歌手创作,长达300多行。前半部叙述历代王朝的兴衰成败。后半部着重揭露清道光年间(1821—1850)劳动人民遭受严重旱灾的困苦,对反动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