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都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派人入贡,受款待与封赐。宣德三年(1428)九月,长官司故土官子川操等入贡,受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十月,其族人与北定诸族聚众截路,杀掠官军,反抗地方统治者的压迫,为总兵官都督陈怀等镇压。长官司长官世代袭替,依定例入贡。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派人入贡,受款待与封赐。宣德三年(1428)九月,长官司故土官子川操等入贡,受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1)十月,其族人与北定诸族聚众截路,杀掠官军,反抗地方统治者的压迫,为总兵官都督陈怀等镇压。长官司长官世代袭替,依定例入贡。
中国西南古※僚人对酋长、长者的尊称。亦称“倒老”。《晋书·地理志》:诸僚“铸铜为大鼓,……号有鼓者为都老。”又云:“俚(僚)人呼其所尊者为倒老,言讹,故又称都老。”《宋史·抚水州蛮传》亦有此类记载。今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史称其族居塞外,去申中族(在今湟中县境)南百余里,西邻思果迷,东接占咂,南至黄河,故其地当在今青海贵德境。分上隆卜、下隆卜两族。其地东西200余里,无城郭,多毳帐,间有庐室。
位于云南昆明正义路。始建于元朝。该地附近原有16户回族,就近建一举行礼拜之所,后发展成47户,始正式建立清真寺。时自天方(麦加)来中国传教的40名使者,经云南赴长安途中,一名使者曼苏尔死于云南,葬在该
见“仁美”(315页)。
瑶语音译。部分瑶族自称。他称“大板瑶”。分布在云南麻栗坡、马关、广南、富宁,广西西林、那坡、防城和湖南新田、宜章等地。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见“阿哈玛法”(1227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奕蠡王(汉代称谷蠡王)之下,左右渐尚王(汉代称渐将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旧时鄂伦春族的他称。亦称麒麟、齐凌、乞林、奇勒尔等。来源有三说:一说因清代鄂伦春族与别族商贾互市地点名齐凌而得名,音转为“麒麟”;二说因其散处大、小兴安岭中以捕猎为业,与“林木中百姓”、“树中人”一样
见“阿里河卫”(1223页)。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