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拉里汗
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努喇丽汗。初为苏勒坦,曾受命驻扎希瓦。乾隆十四年(1749),受命袭汗位。二十七年(1762),遣使向清朝政府奉表贡,示归服。三十六年(1771)春,在沙俄政府鼓动下,派兵配合俄军袭击自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东归之土尔扈特人。五十一年(1786),因抗拒沙俄掠夺和压迫,被流放至乌法。越五年病逝。
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努喇丽汗。初为苏勒坦,曾受命驻扎希瓦。乾隆十四年(1749),受命袭汗位。二十七年(1762),遣使向清朝政府奉表贡,示归服。三十六年(1771)春,在沙俄政府鼓动下,派兵配合俄军袭击自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东归之土尔扈特人。五十一年(1786),因抗拒沙俄掠夺和压迫,被流放至乌法。越五年病逝。
参见“内管领”(308页)。
清朝将领。又作鄂博实。黑龙江索伦人。乾隆二十年(1755),以总管率索伦兵从征伊犁,升副都统。二十三年(1758),驻守库车时,奉命率索伦兵东归,后请命于富德,率所部西行解兆惠军之围。次年,渡叶尔羌河
彝语音译。意为租佃双方各出一半种子,收获粮食平分。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多实行于半山区好地和水田,为实物地租活租之一种。出租者为黑彝、富裕曲伙(曲诺),承
即“载湉”(1844页)。
?—1758清朝将领。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雍正(1723—1735)中被清军俘执,为西宁高氏(回民)育为己子,遂从其籍,改是名。成年后,应征从军。因忠勇,擢保宁堡守备。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边
吐蕃传达信令的官名。“飞鸟,犹传骑也”。此官(使节)主要骑马速传,故谓“飞鸟使”。遇紧急信令,则插上金箭,以示急件,飞鸟使则加速传送。敦煌吐蕃文献中有关于飞鸟使在敦煌至吐蕃本部间传递军政要件的记载。
西夏译佛经。汉文本传为南朝梁代诸僧著,10卷。题款记皇太后梁氏和大明皇帝(惠宗秉常)御译。木刻梵夹本。有西夏时期御制序。前有忏法本事图,绘梁武帝妃郗氏化蛇、升天事,上有西夏文注释。存卷1及卷3—10。
?—667吐蕃王朝大伦(大臣)。又作薛禄东赞、蒆禄东赞;藏籍称噶尔·东赞宇松。蒆氏,一作薛氏。不识文记,性明毅,善用兵,参与吐蕃军政大计,“吐蕃之并诸羌,雄霸本土,多其谋也。”吐蕃首次清查田亩,划分奴
?—1392土族第一代西祁土司。青海西宁人。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末封金紫万户侯,任甘肃行省理问所官。明洪武元年(1368),归附明朝。封副千户,世袭。二十四年(1391)受命招抚各部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