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化府。宣德(1426—1435)时,属黎平府。清雍正八年(1730),置清江厅,属之。乾隆元年(1736),以厅地柳霁寨置县丞,属天柱县。民国三年(1914),改清江厅为剑河县,改柳霁寨置分县,属剑河。二十五年(1936),省分县入县。今属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化府。宣德(1426—1435)时,属黎平府。清雍正八年(1730),置清江厅,属之。乾隆元年(1736),以厅地柳霁寨置县丞,属天柱县。民国三年(1914),改清江厅为剑河县,改柳霁寨置分县,属剑河。二十五年(1936),省分县入县。今属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藏语称“却杰”。原为释迦牟尼称号之一。后引申为对闫罗王、神话故事人物、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及高僧等人之称呼。元至元七年(1270)封帝师※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明代亦用之于藏传佛教首领的封号,如封阐化等
见“忽母思部”(1489页)。
即“广开土王”(133页)。
人类历史上继部落之后,民族之前出现的不很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最早出现于部落联盟向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过渡时代,亦有的形成于后来的阶级社会中。是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的近亲部落或被征服部落之相互融合的产物。具
宋代凉州(今甘肃武威)地区吐蕃部落概称。又作六谷部、六谷部落。以居凉州城外六条大山谷而得名。分左右厢,自立首领,据地而治。地产良马。因抵御党项人李继迁西向,与宋有共同利害,保持友好关系,进行茶马互市,
土族史称与他称。参见“土族”(63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陇西部(治今甘肃临洮,三国时移治今陇西县东南)。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礼县西北。西晋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克默河卫、克默尔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辖有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东南克默尔河流域
①见“辛爱黄台吉”(1108页)。②即“鸿台吉”(2117页)。
见“康古六”(2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