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庭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唐西州交河郡下属五县之一。贞观十四年(640)置。原为高昌县,宝应元年(762年)改名。县治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故城。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唐西州交河郡下属五县之一。贞观十四年(640)置。原为高昌县,宝应元年(762年)改名。县治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故城。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创造人和其他动物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地球上凡是能呼吸的动物,均是它创造出来的,且有极为生动的神话传说:它初以肉和泥土相拌创造出人,加入骨头后,会走路。那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日,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赐其使。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台湾噶玛兰的大陆移民组成的开垦集团。郑成功收复台湾后,特别是清统一台湾后,大批福建漳、泉人民移居噶玛兰开垦,因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投资,便自动组织起来,“合数十佃为一结,通力合作,以晓事而资多者为之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书名。全名《天方典礼择要解》。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康熙年间(1662—1722)。20卷。前附《采辑经书目》82种。内容分两大部分:前4卷,以《原教篇》开宗,简介伊斯兰教的历史和道统,以阐述“
?—1416明代初期瓦剌族首领。15世纪初,与太平、把秃孛罗分领瓦剌诸部,屡与东蒙古鬼力赤、阿鲁台等作战,争取对整个蒙古的统治权。永乐六年(1408),遣使至明廷贡马,并“请印信封爵”。次年,受明封为
赫哲族对渔猎头人的称谓。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进行集体捕渔或狩猎,由参加者推出一名年长、辈份大、公正、有捕渔或狩猎经验、威望高的人领导一切事宜,俗称“把头”,赫哲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