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波斯语音译。又译为“阿衡”、“阿洪”、“阿浑”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于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为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常有教长、宗教首领、掌教之意。一般主持清真寺
官名。唐置,唐至宋初,藩镇相沿以亲子弟领衙内之职,为节度使府衙内牙将,统最亲近之卫兵,高一级的称衙内都指挥使。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衙至西夏建国前均设置。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又值圣宗释免奴隶,以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元符二年(1099)四月,西夏派遣宋朝的使臣中有磋迈喀结桑。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其庄园在藏绒。清乾隆十六年(1751)达赖喇嘛任命吉兑乃索南彭错与雪康巴同为阿里总管,该家族始入西藏贵族上层。道光二十七年(1847)有雪尼吉兑巴陪噶伦沙扎赴乍丫,咸丰三年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今哈密地区。西至火州(哈喇和卓)、土鲁番,东南界沙州、赤斤蒙古等卫,北连瓦刺。汉为伊吾庐地,唐属伊州,宋隶回纥,元季为威武王忽纳失里(一作纳忽里)辖地。回回(今回族)、畏兀儿(
见“孛徒”(989页)。
清图理琛出使土尔扈特部携交阿玉奇汗的敕书。以满文书写于黄缎上。缎幅宽40公分,长200公分。缎幅四周有精致细腻黑色云雷花纹,卷末盖有20公分见方康熙玉玺。缎幅以宣纸裱糊成卷,两端装有木制卷轴,一端装有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唐代置罗恭县,属应州。宋属绍庆府所领诸羁縻州地。元隶新添葛蛮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苗民酋长夭阿路以所管八寨地苗民归于朝。十二年,以夭阿路为安抚司,夭氏世袭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机构。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察哈尔徙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每翼为1昂吉,置8佐领。营设领队大臣一人,由满族官员担任。每昂吉设总管和副总管各1人,由佐领擢用,办理八旗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