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七等奉恩镇国公的别称和前称。崇德元年,立※镇国公爵。自此时起至十二等封爵施行期间(1636-1747),镇国公一爵,原有入与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固山贝子依例降袭镇国公者,皆入
新疆柯尔克孜族毡帐名。形制与※蒙古包相似。左侧毡壁上悬绣花的“色克切可”,供挂衣帽,犹如汉地大衣柜。右侧角垂帘子,供置放炊具、餐具、食品,兼做厨房和储藏室。两内侧挂着精心绣出各种图案的巨幅挂毯或帷幔。
530—586北周、隋大臣。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其先避难代地,赐姓纥豆陵氏。北周太仆窦善子。善骑射。初为魏文帝千牛备身。宇文泰见而奇之,授平东将军,赐爵宜君县子。北周
即“哈喇塔勒”(1642页)。
?—1907清光绪年间抗法斗争首领。又名吴人杰。人称吴三元帅。贵州都匀府内外套人。苗族。原为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军首领,后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出“杀洋人、灭洋教”口号,聚集苗、水、布依、
见“车里军民宣慰使司”(282页)。
辽封爵。重熙(1032—1055)中,耶律别古得受封;清宁十年(1064),西北路招讨使萧术哲以守边有功晋封;太康元年(1075),驸马都尉霞抹受封;大康中,上京留守姚景行追封。
青海省方志,刘运新(安徽合肥人,任县知事)主持,廖徯苏(湘潭人)、陈之凤、牛培炯编纂。共6卷。15万余字。1919年成书,由甘肃政报局排印。卷1包括有刘运新序、廖徯苏序、陈之凤序、牛培炯序、衔名、凡例
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谓“迎亲仪式”。当新郎和送亲队伍走到离家一公里左右时,新郎要飞马回家报信。新郎嫂子即要带领一群妇女前往迎接,公婆于毡房门口伫候,并让新娘换上新郎带来的马。送亲和迎亲队伍会合后,要分
新疆伊犁人民抗击沙俄侵略的一次战役。清同治十年(1871)三月二十六日(5月15日),沙俄扩张主义分子借口追击哈萨克阿勒班部首领塔扎别克,自穆扎尔特达坂,经恰尔科特苏河谷,径趋伊犁西部克特缅村,谋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