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骨架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入内。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入内。
参见“汉日天种”(617页)。
即“美川王”(1761页)。
344—413后秦高僧。又译鸠摩逻多、拘摩罗逻多、究摩罗罗陀等,意为“童受”、“童首”、“童寿”、“童子”。原籍天竺,世为国相。其父鸠摩罗炎东越葱岭,至龟兹为国师,娶龟兹王妹生罗什,年7岁,随母出家。
?—178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富察氏。察哈尔总管李荣保孙,大学士※傅恒次子。尚高宗女和嘉公主,封和硕额驸。乾隆二十三年(1758),授御前侍卫。二十六年(1761),掌銮仪卫事。三十三年(17
?——384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故国原王※斯由子。晋咸安元年(371),父在与百济争战中中流矢身亡,以太子继王位。即位后,颁布律令(是为高句骊国正式有律令之始);继续与百济抗争,两次发兵分别侵百济水谷
地方史志。清师范(字端人,号荔扉,云南赵州即今大理人)撰。凡40册。参阅400多种文献,于嘉庆十二年(1807)撰成。有嘉庆十三年初刊本,光绪十三年(1887)复刻本,《云南丛书初编》本。书分12系,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把汉比吉”(1062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又作巴洼族。属西宁卫。居地在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洪武十三年(1380)归顺明朝。永乐十七年(1419),其首领与西宁卫属十一族首领同入贡。宣德元年十二月(1427.1),其族指挥佥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