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屯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每兵授田20亩,官给牛具、种籽,视地之肥瘠,每岁纳粮12至18石不等。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每兵授田20亩,官给牛具、种籽,视地之肥瘠,每岁纳粮12至18石不等。
清满泰出使土尔扈特部携交车凌敦多布的敕书。有满文和托忒文两种文本。满文本是以宫笔缮写于浅黄缎幅上,宽40公分,长200公分,四周有精致细腻的黑色云雷花纹,卷末盖有20公分见方的雍正玉玺。缎幅以宣纸裱糊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见“元宝炬”(237页)。
见“阗池”(238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汗车凌女婿达玛率属众40余户降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
见“银锭台吉”(2064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古代夏族及后来的汉族对东方诸民族的泛称。“夷”原是夏商周时期对周边各族的泛称,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以夷蛮戎狄配四方,因有是称。《礼记·王制》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南方曰
蒙古语音译,意为“宿卫”。为蒙古“怯薛”(禁卫军、护卫军)的组成部分,履行夜间警卫大汗斡耳朵(帐殿)之责。宋嘉泰四年(1204)成吉思汗征乃蛮部之前始建,以80人充任。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分布在湖南西部的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古丈、大庸、吉首、花垣,湖北西南部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利川、恩施、巴东、建始、五峰、长阳,四川东南部的酉阳、秀山、黔江、石柱、彭水,贵州